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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〔2017〕204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: 你市《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#3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》(日政呈〔2017〕4号)和《关于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工程(西#16-西#20泊位)对外开放验收的请示》(日政呈〔2017〕7号)收悉。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,位于日照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岚山港区北作业区#3泊位和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工程(西#16-西#20泊位)共6个新建泊位,符合对外启用条件,批准其对外启用。 山东省人民政府 抄送: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、青岛海关、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山东海事局,省公安边防总队、省交通运输厅。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9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