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省长 李群
分工

 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,协助省长负责机构编制、财政、税务工作,负责省政府机关、发展改革(粮食、物价)、监察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、统计、发展战略研究、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。
  协助分管省财政厅、省地方税务局,分管省政府办公厅(省政府参事室)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监察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省外国专家局)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环境保护厅、省统计局、省政府研究室、省粮食局、省物价局、省公务员局。
  协助联系省国家税务局、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,联系各民主党派,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省政府采购中心),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、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、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储粮总公司山东分公司。

简历

  李群,男,汉族,1962年2月生,山东威海人。1983年7月参加工作,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山东大学物理系磁学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,管理学博士。
  曾任山东大学物理系政治辅导员、助教,管理科学系团总支副书记、书记、讲师,山东大学团委副书记;共青团潍坊市委副书记、书记;寿光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、市长;团省委副书记(主持工作)、书记(1998年6月共青团中央常委);临沂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、代市长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,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市委党校校长;山东省委宣传部部长,省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、省社科联主席,省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、青岛市委书记、省社科联主席,省委常委、青岛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;省委常委、省政府党组副书记。
  2017年4月任山东省委常委,山东省副省长、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山东行政学院院长。
  十八届、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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